瀏覽單個文章
asdfgz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引用:
作者EVO-IV
媒體報導,國軍將有別於過去「廢棄軍品處理規定」,報廢軍車必須後送到位於新北市鶯歌的汽基處進行報廢處理,在後勤與政戰單位監督下,切割解體成廢鐵,才能進行標售,研擬將標售堪用的悍馬車10輛給民間使用。(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收廢鐵的概念嗎????


不是廢鐵阿
以前的報廢程序是 :只要是軍品不管好壞 ,都一律銷毀變成廢鐵 ,才能完成報廢

目前是考慮"堪用的悍馬車",拿出來賣賣看 , 就像是汰換警用汽機車拿出來公開標售一樣
舊 2017-03-05, 07:48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sdfgz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