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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mon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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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6
引用:
作者GAME君
法官判決書都是從兩大題目作文章
(有悔意,可教化)
由法官的觀點來看殺人手段又沒很兇殘而且才殺一個
還會去調兇嫌國小操行成績
大概有幫老師拿過粉筆,收作業,借同學鉛筆就叫做品德兼優
這樣可教化的結論就出來了
把從死者幹來的手錶,信用卡還回去
在FB貼道歉短文
這樣有悔意就完成了


台灣的法律雖然刑度都已不輕,嚇阻犯罪的效果卻越來越差
抓毒抓越多,吸毒跟販毒反而更多,酒駕再怎麼罰還是有人不怕
殺孩童還真的如嫌犯說的不會判死,養了一堆人渣在監獄好吃好睡
納稅人還要幫忙付錢...

真想罵那個愛跑步的前總統,他是不是癡呆?總統府的塑化劑便當吃太多了嗎
聯合國都不在乎台灣是個什麼咖了,遵守這個世界最大的偽善機構的人權公約幹嘛?
中東一堆難民都幫不上忙講個屁人權,印度一天到晚性侵殺人也沒見聯合國有什麼
強制力改善,歐盟不是最愛講一個中國,老是說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叫梅克爾去
要中國先簽兩公約再來講嘛
舊 2017-03-04, 10:20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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