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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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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LDSKING
不是怕不怕被告玩不玩得起而是告不告的成,引言麻煩看清楚,我連提都沒提她怕不怕被告

如果L小姐真的是要錢,如果當事人要告的話,恐嚇勒索取財反而還有成立的可能,妨礙名譽機會不大

你也麻煩看清楚我要表達什麼

她這類人不怕,就表示不在乎妨礙名譽成不成立

我引你言是說明,成不成立"一點都不重要"
     
      
舊 2017-03-03, 11:2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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