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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82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出息點好嗎,分手就分手還寫分手信, 乾脆抄寫與妻絕別書寄給對方....

要不要在列清單請對方如數償還交往期間內的金錢花費跟東西.....

那就變成存證信函啦


附註: by 保留法律追訴權的小宅
舊 2017-03-01, 04:47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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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