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emon
法律這種東西是考量各層面的最大公約數
不是你那邊只站在勞權至上的想法去設計
我和這家公司沒關係,我卻可以搞檢舉
今天我一個人把台灣各上市櫃公司發函檢舉個遍如何 ?
政府行政資源能負擔嗎 ?
這種執行面衍生的問題你有考慮過嗎 ?
|

除非有人這麼無聊。
你要每家都檢舉 也可以 法律又沒規定不行。
執行面是政府自己的問題。
如果說行政資源量浪費。1999。110,119不也是。
您的意思 勞工權益受損 不能檢舉嗎?!
我認為 不行
因為台灣是資方至上。
酸民 以後不能陳情 也不能檢舉喔

資源會浪費喔~~
哪一條法令 說不能檢舉。 檢舉還要檢視雙證件 確認本人 確認已經侵權。
法律這種東西是考量各層面的最大公約數
我看是個案吧?
你要把它看成通案 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