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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9854257
2016年 就已經一堆廠商賠本賣
我們老是被這種搶標 這些政府機關 團體學校 應該用的很痛苦
羊毛出在羊身上 事後 樣樣都要錢 還貴2倍
某校主任就跟我們業務抱怨..."早知道 就不要選他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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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這種內行人一眼就能看出的 "特殊規格"
就是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 你硬搶 倒楣的是你
別家可能早就 做了2.3個月 的軟硬體測試
你要在合約時間內 搞定原本要花2.3個月解決的問題 下場就是罰錢罰到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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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基本罰款上限是20%,是能多爽
基本上採購人員很少內行人
只能應行政流程參考廠家報價和工期來擬定契約
還是老話一句,有問題發函要求澄清
政府採購擺公告,除非招商也是要正面迎接其它廠家的挑戰
除了招標機關,上面還有工程會和經濟部
這種事不是承辦人員可以輕易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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