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50996
Advance Member
 
f5099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嗯..不然就申訴看看。
請警方舉證致影響行車安全...(例如亮度比剎車燈還要暗,所以並不會刺眼或影響駕駛等等)

雖然不一定過會,但就是凹看看~
(雖然我個人覺得要改就是要有被開罰的覺悟啦...嚴格說只要不是用原車所配的雨刷、輪胎、燈泡也都可以用這條開,是個很奇怪的法條)
舊 2017-02-20, 12:10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5099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