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clee
你引用的是司機姊姊爆料,應該沒有監理所背書在法律上有效罷?
還是你還有更好的法律見解用來起訴蝶戀花老闆業務過失致死罪?
PS:如此看來有家屬喊要申請國賠,不是沒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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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司機姊姊爆料又如何,那為什麼沒有任何一個相關單位,敢出來證實她講的不是事實(報廢拼裝車),監理所檢查紀錄都合格? 所以車輛的安全性就百分百沒問題? 你敢信,我還真不敢信,一台那麼大的遊覽車開上路,有突發狀況時只有當下實際開車的人才能知道,再多的合格文件,也只能證明當下檢驗時是沒問題的,誰知道那天開著開著會不會突然出包。
還有我已經提出法官最重也不過判蝶戀花老闆業務過失致死罪,請問你還要問我什麼見解? 是看你願不願意提出你的法律見解才對吧,怎麼又反過來問我有什麼法律見解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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