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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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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我是不知道立法院決議是在決什麼鬼,明明就有一次掛號通知,硬是要再一次平信通知,
平信沒簽收,郵差亂寄、鄰居亂撿,當事人收到的機率大大降低!通訊地址和戶籍地址也有可能不一樣。

這次被遠通婊,真的是剛好而已,應該要叫103年通過的立委,自己掏腰包來賠這筆錢!
+1

為什麼是官員的問題,根本立委亂搞吧

政府應該告那些立委叫立委們賠的

話說也可以叫2000年反對停建核四的立委賠後續建設費用,或是2006年及2010年反年金改革支持18%的立委們賠18%嗎
舊 2017-02-17, 03:3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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