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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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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42章經
這個就是標準的斷章取義文
官方明明是說待命期間算工時,只因講了一個保留特別狀況的說法,就被記者斷章取義,扭曲成完全不同的語意。

然後這裡一堆人不看前後文馬上跟著開幹


說真的 沒有斷章取義
"例如上午發車到劍湖山世界,旅客一待四個小時,全數算工時,是否合理?若全數計入成本,勢必也要轉嫁消費者。"
好 請問該不該算工時
勞動部說 只要脫離雇主指揮就不算工時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17847

事實上 去年就有爭議
http://sf-labourlawyer.com/commentdetail_8_29.html

而勞動部就是就等客人 算待命 還是脫離雇主指揮 來玩文字遊戲
http://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7&ved=0ahUKEwiIooqS8JPSAhUMy7wKHcA5A0MQFgg7MAY&url=http%3A%2F%2Fwww.tycg.gov.tw%2Fuploaddowndoc%3Ffile%3Dactivity%2F201611291008540.pptx%26filedisplay%3D1051129%25E7%2589%25A9%25E6%25B5%2581%25E6%25A5%25AD%25E5%25AE%25A3%25E5%25B0%258E%25E8%25AC%259B%25E7%25BE%25A9(%25E5%258B%259E%25E5%258B%2595%25E5%259F%25BA%25E6%25BA%2596%25E6%25B3%2595%25E5%258F%258A%25E7%259B%25B8%25E9%2597%259C%25E6%25B3%2595%25E8%25A6%258F%25E8%25A7%25A3%25E8%25AA%25AA).pptx%26flag%3Ddoc&usg=AFQjCNENW5g9lyv0wdKP9kV1HemmXInrjQ
舊 2017-02-16, 01:2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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