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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燕子的家
文章: 465
引用:
作者asdfgz
沒錯
小地方的記者有些是合在一起做的
像我這裡 是第四台業者有當地新聞節目, 也負責年代.東森的畫面(掛名記者就是第四台員工)
也有時候同行會互相支援畫面

所以常常看到,一個人拿很多台XX台牌子的麥克風,就是為了要賣畫面?

有時候看到一些娛樂新聞,採訪者一個人拿5、6支不同媒體的麥克風,甚至還有對岸的網路媒體。
我在想是不是一些小記者,沒有攝影師,回來擷取台灣頻道的畫面,然後再把LOGO馬掉,就可以賣給對岸媒體用?
舊 2017-02-15, 08:58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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