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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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年輕人買得起來做指標
也不要說年輕人想住北市
現在是中年人也買不起新北郊區
用房價對收入比來看就好
根據世界銀行定義,房價所得比最好落在4倍到6倍間比較合理,也就是說,一個家庭最多只要存6年錢就能買得起這間房屋,若超過6倍,就會造成極大的負擔。
2016-05-08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民眾想要靠自己買房,負擔仍相當沉重!根據最新資料,去年第四季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十五.七五倍,是調查以來第三高,等於要不吃不喝十五.七五年才能買房;新北市房價所得比也攀升至十二.六六倍;台中市則升至八.九倍,創下調查以來最高紀錄。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去年第四季全國房價所得比八.五一倍,較上季略減○.○一倍。六都之中,台北、新北、台中的房價所得比分別為十五.七五、十二.六六及八.九倍,較上季加重○.一五、○.一二及○.三五倍;桃園、台南及高雄的房價所得比分別為七.五、六.七四及七.八七倍,較上季減○.一九、○.○六及○.○三倍。
其中,台北及新北屬於房價負擔能力過低地區;桃園、台中及高雄則屬房價負擔能力略低地區;台南則屬於房價可合理負擔地區;至於房價負擔能力最高地區則是基隆市與屏東縣,房價所得比分別為五.二九及五.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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