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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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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引用:
作者anderson1127

因為

有主管的正式命令,所有的後果責任就是他要承擔,你只要負責你的事,如期交付
如不能如期交付,也要有正當理由,所有的事,就在電子郵件往來中,留存公事所有記錄!!

.


你確定嗎
我的工作經驗可不是如此
能坐到老闆這個位置的有太多方法可以把責任層層向下推
最後負責還是基層人員
要不忍氣吞聲繼續埋頭苦幹
要不找老闆暴氣後甩門就走
舊 2017-02-09, 12:41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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