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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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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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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S
你會支持一家公司可以不經協商就片面調降雇員薪資(勞基法21條), 任意解雇員工(勞基法11條), 在沒有成本增加的情形下自行宣布服務漲價嗎?

UBER有規定只能裝UBER的APP,其他叫車APP不能裝嗎?(台灣大車隊禁止司機裝呼叫小黃APP)

在這前提下,司機比較像是外包商,常常裝了兩三個APP,哪個叫了就去接客。

如果台灣沒有相關的法律封殺的話,早就出現其他APP對抗了。
     
      
舊 2017-02-03, 04:5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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