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
你講的也是稅法問題,既然喜歡把小黃和Uber 問題牽在一起,可以啊,小黃如果要開發票,可以去問問鳥伯要不要一起加入開發票兼納9271元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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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的問題從來不是稅(稅轉嫁給消費者即可),而是人人可當司機的原則,這是Uber自己的價值觀問題。
這就跟民宿以前是違法的道理一樣,Airbnb更是無法符合台灣的法律。
如果我是Uber的話,我根本就可以繞過台灣的法律,完全不在台灣設點,想要當司機的自己在APP上設定即可,雖然這樣對乘客更沒保障就是了
Google的Waze目前正在實驗這種共乘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