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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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ax_m4a12003
每個人選擇不同而已...
開車在大太陽下吹冷氣的時候,騎車的在曬太陽
開車下大雨的時候,騎車的穿著不舒服的雨衣
發生車禍的時候,機車承受著相對汽車較高的傷亡率
啊 都給汽車爽就好了?
請尊重不同的選擇
最簡單的例子,日本125cc可以上高速公路,有了汽車的路權,機車的方便
依照你的邏輯在日本125cc是要停汽車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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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發生車禍的時候
除非汽車是那種零肇事責任的
不然若是來個7:3甚至是一半一半的
刑事庭估且不談
民事庭最後都一定是汽車賠比較多
因為死者為大嘛
還有個道義賠償這種奇怪的東西
所以也不能說機車的傷亡責任都是機車自已承擔
至少在台灣沒有
有一部份是還是汽車用金錢的方式替機車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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