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可以在報稅時列舉扣除啊!(參考: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扣除額篇)
引用: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國民年金保險)。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
每人(以被保險人為計算依據) 每年24,000元。但實際發生之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但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全民健康保險費,由同一申報戶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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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勞保或勞退等年金保險的保費是算在每人每年24K的扣除額度裡,
如果原本就有投保民間的各項人身保險且保費金額超過24K者, 就沒得再扣了....
只有全民健保的保費可以不受24K額度的限制, 全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