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x1013 PRO
New Member
 
x1013 PR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orea2004
毀損是告訴乃論。
除非車主當場看到推倒或移車的人,才有辦法報警提告。
報警調監視器要警察去找人非常困難。
而且你知道的,台灣很多監視器都只有給安裝預算,沒有維修預算。
都會在關鍵時刻壞掉......
再說,如果只是移車,沒有造成實質損害,其實也告不起來。
這只是其中一個問題。
主要是空間效率問題,Goldwing這種龐然大物就算了。
Vespa300這種小車去停一個汽車格,各位不會覺得浪費空間嘛?
台北市允許一個汽車格停三台。
這一格停了一台大型機車,他就只能再停兩台大型機車。
但以現在大型機車數量來看可能這台離開之前都不會有第二台來。
有些停車場會畫大型機車專用格。
算是折衷的作法。
但是這幾格可能一天下來都沒有車停。
專用格這種規劃個人還是覺得不適當。
台灣一直以來都把大型機車當作一種很特殊的存在。
但其實他就是一台比較大台的機車。
沒必要特別劃設機車格,而...

假設調大機車格可讓重機停滿一台
這個停車格肯定能讓125的車1格停2台,甚至是2格停5台
喵的
這下插車、移車更無往不利,更想插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舊 2017-01-23, 03:19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1013 PR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