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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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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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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km
就算過戶成功,C不繳就是不繳
保人B還是繼續當苦主?
還是說已經失去保人(保人是替借名車主擔保,而非替爛人C擔保)

對了,不是銀行
是車行借車貸

我前面已經講了,終止借名登記是等同"提前終止委託契約",是對契約所有約定項目提前終止。
至於保證人(保人)他的責任是代替主債人履行還清債務的義務,所以如果法院判決借名貸款部分終止,主債人換人了保證人部分當然也就終止了。

至於車行借車貸,可能你們有簽本票等,而且與銀行借貸相比借貸契約內容會有不同,銀行借貸是定型化契約比較能知道內容是怎樣(都會在銀行法的框架內)。車行借貸一定會比較保障車行方的權益。我今天有問過比較懂銀行法的人,目前車貸跟房貸是不用提供保人的,這也是為什麼前面對你的貸款部分有點搞不清楚。

如果只考慮你的部分,可以看一下借貸契約內你是否有放棄"先訴抗辯權",如果沒有寫到這點,只要主債人有環款能力(不管要還多久),債權人只能向主債人請求履行,而不能直接向保證人要求償還債務。(法律歸法律,如果用暴力討債那就不在法律層面了)
舊 2017-01-19, 11:41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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