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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86的是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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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引用:
作者aaaa88
不違法會很難嗎????

其實政府本來就沒做事呀......因為重點根本就不是這些問題.......那些官員或立法委員根本就是在打混障眼法.....

只要老闆都不敢違法....那麼就不會有人去檢舉或秋後算帳的問題了!!!

所以趕快把違反勞基法重罰三萬的法條改過吧,每次都罰最低標,一堆老闆都心存僥倖.......只要比照強姦罪違法老闆重判幾年及罰款年營業額10%以上..........就算政府跟現在一樣很懶惰不去稽查,違法狀況絕對比現在好很多

大大錯了喔!是重罰2萬,不是3萬!很重的,可能讓老闆倒閉不敢違法ㄟ
舊 2017-01-19, 10:49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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