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km
對方代款不繳
就算堵到對方又能怎麼漾?打他?
領現金沒帳戶可強制扣薪水,能拿他怎樣?
把車開走,還不算失竊 (報案人還被警察移送:誣告),因為知道是被誰開走的不算失竊
刑事庭法官叫當事人走民事訴訟
就是垃圾一個沒錢不還,民法能拿他怎樣?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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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正規提到貸款的會是指銀行。而個人朋友之間的借貸會說"對方借錢不還,就算堵到對方又能怎麼樣" 而不會用貸款這個詞。
銀行對於放貸,早就有風險評估,不應該收不到貸款就到網路上哭哭求秀秀。
所以大哥是傳說中的地下錢莊?
要不要找標哥商量一下,花點經手費看能拿回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