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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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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二級謀殺聽起來很威,可是其實是指過失殺人罪,在台灣也一樣阿,非蓄意撞死人=過失殺人=二級謀殺

比較有差的是酒駕,台灣是過失殺人罪(例:葉少爺)
美國有些洲酒駕是一級謀殺=台灣的蓄意殺人罪

不是二級謀殺就是過失殺人,過失殺人只是其中一種原因
美國二級謀殺依情節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台灣過失致死最多2年.......

重點不是罪名是刑期
舊 2017-01-17, 10:08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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