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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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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專門科來回覆這話題好了: 計算公式 -> 不能造假.

但定義範圍可大可小, 取樣方式有很多種, 花樣在這裡.

把失業的人(盡量扣除到剩下很短時間內有做出找工作這個動作的族群 - 這數字就小了)

分母(失業+就業) => 有做事情就算, 無薪也無所謂 (重點就是擴充就業數字, 分母盡量大)

結果就會很好看了.

無薪怎麼能算是就業? 就看你怎麼定義而已啊, 一例一休沒看新聞嗎? 誰說了算, 懂了?

我沒說台灣政府造假喔!!! 只是可能定義不當, "失真"而已.

做這類報告都要很小心措辭的, 理論上都會請國外機構也做一份來比對的.
舊 2017-01-17, 07:24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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