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依事實提告....根本就沒有誣告的可能.....何來求償之問題??
手機不見了....你撿到歸還....他認為"可能"是你偷拿走的,不是撿到的......本來就可以告呀....
後來經警察法官查證...你果然是撿到的.....也還你清白了呀.......告訴人也沒什過錯,所以根本就沒誣告問題呀!!!!
但如果是故意誣陷的就會有誣告之問題......比如說他明明就確定你是撿來的,卻故意說他有看到你偷打開包包偷拿走手機(事實上他有調過錄影,也知道你是撿起來的,不是偷拿的,卻還故意這麼說).....這樣就有誣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