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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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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CPAP
只要去警局報[遺失侵佔]罪,再用GPS定位給警方,
舉證就變成拾獲人要去證明並沒有要侵佔的意圖。
總之,檢到當下第一時間就要送警局,不然就是有要侵佔意圖,
看來我爸15張小朋友就這樣飛了!

撿到沒第一時間送警察局 那就無話可說了
個人比較好奇
樓主的例子 為何可以告竊盜?? 當事人為何不反告誣告??
舊 2017-01-15, 06:45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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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