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lv
他指的是法的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如果政府可以違反這個原則,他想辦法弄個法就可以玩死你,比如制定2行程機車全面禁止上路,制定新的違建標準,你照舊標準蓋的可能就要拆掉等等,而軍公教現在的感覺就像,政府說來來來這裡有月薪十萬的工作,當你跑去做月底要領錢時,他立個法說月薪改成22K,真是好棒棒,而且還在台灣得到廣大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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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不要亂講,明明大法官早就打臉,年金改革不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也就是年金改革,合理又合法,且經大法官認證!
還在不溯及既往原則?你以為法律你自己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你要不要花點時間去讀一下大法官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