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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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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GOLDHAN
根本沒有所謂的願意配合法令這回事

現行法律共乘只要有收費就叫做營業就是違法
你就是要營業車輛跟有營業登記證、職業駕照
沒有的前提下,你根本沒辦法合法,自然也不可能保險與繳稅
啊不然咧
(請搜尋新聞: Uber與富邦產險談合作 金管會打臉:先合法再說)

現行法令 跟 uber 及 google waze 都有極大的衝突

一切癥結就是能不能接受私家車在有保障的情況下進行載客服務

扯別的國家其實只是讓事情陷入一個無止盡輪迴,難道台灣什麼新型態服務要等全世界都通過無異議了才能辦嗎

應該是要回歸到自己國家社會的情況及觀感
能接受就想辦法立法訂立規則確定保障、稅制來管理
不能接受下就是跟這類服務掰掰,回到計程車派遣
到底是在護航什麼三小朋友看嘸?照你的邏輯,乾脆黃牛、地下經濟也別管,相關法令全取消,無政府狀態最爽,企業人民賺飽飽,國家窮到負債,因為沒稅收沒錢建設

不納管不繳稅當好好遵守這國家法律每年繳這麼多稅的企業人民是錢太多繳爽嗎,合法納管就是對業者最好的載客保障,扯什麼全世界進來
舊 2017-01-10, 11:36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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