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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說起來很簡單, 做起來很講究啊...

針對樓主的情況, 我會覺得如果對方不是態度很差, 那就耐著性子陪她/他做到任期結束.

只要釐清責任就好, 麻煩倒是無所謂, 公司付我錢就是要在固定時間內做公司交代的事情.

如果我是主管或老闆, 看法就不同了, 來了拖累別人的一定要處理; 但現在我是勞工.

此外, 有帶過小兒麻痺的人, 諮詢過責任內容後, 我就慢慢帶, 陪著穩穩做, 照看著.

當然, 責任以及情況一定要釐清! 要確認是被交代/被託付這個責任的!
舊 2017-01-09, 05:3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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