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LDHAN
依此邏輯要有用很簡單
酒駕者一律死刑
開白牌車者 一律死刑
開車超速、闖紅燈者都死刑
路邊擺攤者一律死刑
違反勞基法 通通死刑
小狗亂大便也死刑
網路罵人、批評政府唯一死刑
立法粗糙怠惰的意思就是法律隨便啦研究這麼幹嘛
前因後果、配套措施、比例原則太麻煩了
反正罰給你死就好
今天死不完明天死,總有一天會死完,天下就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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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引用馬丁.尼莫拉的話很不洽當
畢竟UBER這事情社會上反應兩極
但馬丁.尼莫拉所想表達的問題,是人民共同存在的
不要說台灣,看看歐美國家在UBER上面所做的規範
台灣並不是特別奇怪的
(美國還有UBER司機集體告UBER呢...)
UBER會在這麼多國家吃鱉,在歐洲甚至還要被列管
就是在美好的剩餘價值之下,UBER本身有很多問題沒解決
例如:UBER其實變相反映了派遣制度的不公,對於派遣人員(UBER司機)而言是多一個賺錢手段,對於正值而言(計程車司機)卻是被縮減,在大家抗議公司行號派遣人員變多的同時,UBER其實就是另類的派遣公司...
至於立法粗糙?
其實看您的言論不難理解為何台灣法令很多罰則都很有問題
因為人民只會出來抗議被罰太多,卻不看被罰原因
你會出來怪UBER專法太重
為何不是反過來要求政府加強其他法令舊罰則來達到符合比例原則呢?
引用:
作者marks
自己公司的罰金不是已經累積到多少卻都沒繳半毛
怎麼還有錢幫司機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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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UBER對於自身公司的罰金沒有繳,他們還在打訴訟
可是政府對UBER司機的罰款是沒有上訴空間
所以UBER是直接幫司機付錢的~
引用:
作者signally
新聞不是說已繳6800多萬元
其實Uber也是傻,不會學遠通都不要繳
欠的多了交通部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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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幫繳的是司機部分,公司部分沒有繳
司機如果不繳後續可能會被吊銷駕照~所以UBER是幫司機能夠盡速上路才繳的
(也是怕司機不敢跑UBER,所以司機方的所有罰金UBER都是不會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