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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我是覺得音量超過一個程度 例如一百分貝, 就直接沒收並報廢車輛, 也不用給改善機會

人就是賤, 規定是84分貝, 就會有人會搞個80~85分貝
反正可以複檢
你要他不吵, 他就吵到法規的最大值/容忍極限
吵到人, 複檢不過頂多3600, 很貴嗎?

開著一棟屋子的有錢人搞不好還特意催油門來示意:林盃就是不怕三千六
舊 2017-01-06, 11:45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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