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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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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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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oof
朋友的朋友去上課提到跟這相關的部份:

1. 非上班日, 只要到公司上班一分鐘就要付四小時的錢
2. 加班只有四小時與八小時兩種單位 (沒有什麼三, 五小時之類的)
3. 員工上兩小時, 請假兩小時, 雇主一樣要給四小時的錢

現在是雇主求員工沒事不要去加班了

可能政府覺得企業加薪太慢.修一下法你不加薪逼的企業增加高成本.這樣也能幫勞工像是加薪!
舊 2017-01-02, 08:2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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