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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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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W
台灣交通規劃是在逼著民眾違規的,每個十字路口都劃上十公尺的雙黃線,你確定小路轉彎不會壓到?特別是台北市肯定會壓到的,還有轉彎時的多向號誌,在到達路口前至少100公尺,標示清楚多向號誌的路標嗎?都是在前十公尺在地上隨便畫畫就混過去了.....
還有更恐怖的陷阱,像是高速公路的交流道,上去的時候還給你寫速限牌,高公局是白癡嗎?上交流道不加速你還在減速,上去之後給的加速道經常不到三百公尺,若緩緩加速根本跟不上車流,更有許多白癡駕駛,政府也沒好好教育這些駕駛,不管後方車輛與自己的相對速度很大,直接切進來一副我在你前面,撞我你就死的態度,太多問題都沒好好解決,還一直妖魔化小客車跟超速,小客車的肇事率僅商用車的1/6都不到,超速肇事也根本是次要因素中的次要因素,我說的這些才是肇事的主要因素!

一碼歸一碼,有些已經確實嚴重影響別人的違規,就不應該有任何緩衝的空間。

像是我一直在罵的違停,明明已經停到快車道,造成堵塞,有人報警,結果警察來只是驅離?這樣誰會怕?當然是先給他停,等警察來再開走就好了。

如果一次罰個十萬,誰敢再違停?
舊 2016-12-31, 10:10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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