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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民法」初審通過 同性婚姻法制化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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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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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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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歧視同志
愛滋只是一個理由而已
20年來的2萬案例(扣掉已死亡的應該只剩一萬多)
應仍不足以代表所有50幾萬以上的男同志
那些沒亂搞甚至放棄找伴只打算自己打手槍過一輩子的人
就活該承受你的同志=愛滋=亂搞的污名嗎?
試想如果一男一女交往
是會在路上被指指點點
承受父母親友各種壓力各種阻力
不能公開不能在職場讓人知道
你能維持長久穩定關係嗎?
還是省得麻煩
有性欲就去約就好?
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這個社會給了多少讓同志可以跟一般人一樣自由生活的空間呢?
2016-12-30, 08: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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