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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跳海人
但,就怕豬政府介入去惡搞公部門實習沒津貼 (http://udn.com/news/story/6885/1668114)

引用:
教育部次長林思伶回應,青年署媒合青年到企業實習的時薪偏低,已請企業盡量提高;至於公部門見習,以前是工讀性質,所以給津貼,但後來覺得是課程學習一部分,改給予學分。
前面有說這規定是民國92年就訂出來的,現在才開始適用,中間也沒人覺得應該改

算不算惡搞,應該見仁見智。起碼政府是想幫納稅人省錢。
 
舊 2016-12-30, 11:21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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