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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EAC212
ECSKoaOo8gc

看了一下,大概瞭解他們要的
婚姻平權=>修改民法972,使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有婚姻權。
伴侶制度=>在原婚姻制度前,增設一伴侶制度,使同居的人也能享有部分法律的保障,
此制度一體適用,不分同性或異性。
多人家屬=>使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在法律上仍可賦予家屬名義,並享有同等保障。

法務部同性伴侶專法=>不能給同性戀婚姻權,但會提供一專法,給予法律上的伴侶名義,
使其擁有近似婚姻的法律保障。


雖然都叫伴侶法,但要的不太一樣。
舊 2016-12-30, 10:08 A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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