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Gain..
勞基法大多條文也是很好的,結果不抓不罰有個屁用
一例一休就算是好政策,如果不抓不罰,慣老闆就是有辦法玩成歪的,沒多久照樣出現各種花式變形潛規則要員工自己看著辦,還能罵政府擾民不排除出走
所以不要再有出現一絲曙光來拯救勞工的錯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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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資委會漏用函釋帶頭歪
這次只是把以前灰色地帶改成明文條款而已,實際上並沒有很大的差別
只不過有人打著減少工時的大旗,所以被迫生出三天假而已
至於勞基法,就算落實抓和罰,對中大型企業來說,也是重罰2萬結案而已
這次最大的漏洞就在罰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