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ignally
已經有既有的案例,被領養的當事人反對這件事
然後我講的是風險,領養下去若是發生問題,付出的代價是一個人的人生。
還是你覺得反正又不影響到我,幹麼反對。
那我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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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風險
這概念很好
看來同性戀議題喚醒了許多憂國憂民悲天憫人的網友開始關心別人的小孩過得好不好
這是好現象
但這問題還是和同性異性戀沒有關係
還是你的意思是只有被同性戀領養的小孩才可能人生崩壞
異性戀領養的絕對不可能發生這種不幸?
應該不是吧?
既然我們不能確定所有被生下的小孩人生都過的很好
生出來有問題,付出的代價可是一個人的人生
我們要立法篩選不適任者禁止他們生育嗎?
或者是採用考試制度
通過者才可生育領養
然後還可以引進評比制度年年考核身為家長者
這樣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