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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signally
已經有既有的案例,被領養的當事人反對這件事
然後我講的是風險,領養下去若是發生問題,付出的代價是一個人的人生。
還是你覺得反正又不影響到我,幹麼反對。
那我無話可說。

所以被異性戀家暴的兒童,你都當沒看見了?
要不要禁止異性結婚?
還是你覺得反正又不影響到我,幹麼反對。
舊 2016-12-29, 04:01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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