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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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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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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討論的主題還是先著重在

同性雙方是不是可以登記為夫妻即可,後續當然還有許多問題要探討,也值得大家探討。

但是後面的有些問題還沒有發生,而且討論時也最好不要拿尚未發生的問題來做為贊成或者反對的主要論證,這樣會只剩下謾罵而且沒有效力。

認真的來說
我自己也是已婚人士,結婚對我來說不過就是兩個相愛的人的一種儀式,我當然認為正常人有選擇與自己喜歡的人結婚的自由 --- 這不過就是身分證上的一種註記而已。我完全不認為這個註記會造成什麼問題。

大家關心的小孩子的問題我覺得這是教育觀念的問題,而且很多都是家長偏頗的想法耳濡目染的灌輸到小朋友身上引起的。追根究柢來說: 別人家的父母親是誰,很重要嗎 ? 小朋友有意的拿來說嘴不正好顯示家教很差。但是如果有研究顯示,同性領養的小孩,將來也選擇同性婚姻的比率過度的偏高,我就覺得這是值得省思的問題。因為我身邊不少雙親都是相同吃素/信仰宗教,沒意外的都直接要小朋友跟著一起吃素/信仰宗教---小孩子毫無選擇的權利,我覺得這感覺上就是剝削了小孩子的自由了。
舊 2016-12-29, 04:01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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