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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EAC212
他的邏輯是..
對於小孩來說父母是"需要",
對於同志來說小孩是"想要",
你懂需要和想要的差別嗎?

失智言論?你那個問題我也覺得你蠻失智的呀!...
什麼叫作給你一個智力正常的答案??
每個人有他各自支持或反對的理由,不行嗎?
你不在意同志,所以別人不能討厭同志?
討厭同志等於歧視同志嗎?

討厭可以,但因討厭而限制某些人的權益恐怕就是歧視了
就像討厭猶太人可以,而在店門口設個"狗與猶太人不得進入"的牌子不行一樣

人有反對同婚的自由,只是拿討厭當理由我個人覺得說不太過去

引用:
作者MUS
其實這種說法真的只是為了反而反, 跟一堆挺同說反同歧視同志一樣, 錯誤舉例.
同志無法生育, 自然不會有生了不養, 墮胎等情形, 是不能而非不為
所以舉同志領養的都是異性戀遺棄的小孩就已經犯了邏輯上的錯誤迴圈 - 因為生育對同志而言根本就辦不到

但是虐嬰, 教育小孩殺人放火這件事情基本上是異性戀同性戀都可以辦得到的事情, 為何單獨僅指責異性?

底下的案例中同志不但從心理層面遺棄小孩, 更甚而將小孩視為洩慾工具


所以挺同反同請不要拿什麼教養的問題來對槓, 教養遺棄虐待是兩種族群都有的現象, 不是單異性戀或同性戀會有

生育: 異性戀可以, 同性戀不行.
與小孩的血緣關係: 異性戀具備, 同性戀不具備
遺棄虐待: 兩者皆有可能

他最後的結論就是這個意思吧....."同性戀/異性戀都一個樣,沒有誰比較高尚"

前面提的例子只是用來表示異性戀也是會弄出一堆狗屁倒灶,但並不影響他們的結婚權益。
 
舊 2016-12-29, 03:10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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