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婚姻平權「民法」初審通過 同性婚姻法制化第一步
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
EAC212
他的邏輯是..
對於小孩來說父母是"需要",
對於同志來說小孩是"想要",
你懂需要和想要的差別嗎?
失智言論?你那個問題我也覺得你蠻失智的呀!...
什麼叫作給你一個智力正常的答案??
每個人有他各自支持或反對的理由,不行嗎?
你不在意同志,所以別人不能討厭同志?
討厭同志等於歧視同志嗎?
需要和想要就算有差別,這重要嗎?
我只知道你口中的「需要」,經常造成這種結果。
http://fc.life.com.tw/upload_file/1...c8d51b4625a.png
2016-12-29, 02:32 PM #
125
Adsm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dsmt
查詢Adsm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dsm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