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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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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dkjfso
您可以想想為什麼沒聽說
有染愛滋病的外國男性或女性來台灣和台灣籍異性結婚
並藉以享用台灣健保拿愛滋用藥
只為了這一個單一的目的^^

那個問題超蠢的
如果我是同性戀
我為什麼會想要和hiv病患結婚
讓他們享用台灣健保並提高台灣人感染hiv的風險?
除非對方要給我一筆巨款?
可是如果對方有巨款又何必來貪這健保小便宜?
難道我要為了小錢和hiv病患假結婚?
不排除社會邊緣人可能這樣做
但這關同性戀什麼事?
同性婚合法之前一樣可以這樣幹啊
這問題其實完全就是拿來污名化同戀的
這個問題裡面不管有沒有同性戀三個字
結果都是一樣的
     
      
舊 2016-12-28, 07:39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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