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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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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巴魯斯
我想後面還有代理孕母、同性生殖醫療合法!
同性家庭合法化後一定要求比照辦理,不然又會說是歧視了
人家夫妻是因疾病而無法生育才提供醫療服務!
同性家庭組合本就不具無生殖能力,是否該提供醫療服務製造小孩?



不孕症<>疾病

現在連不孕症夫妻也要列入被歧視行列就是了?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走在路上 看得出來任一對男女有不孕症嗎?
大多數人是在婚後才發現自己有不孕症的
異性在一起有繁衍能力是常態 不孕是例外 而且隨著醫學的進步 不孕的範圍會越來越小
行政機關或法院沒有辦法代替醫療專業宣告任一對夫妻無生育可能.....


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046/681150
.....國人不孕的夫妻愈來愈多,衛福部台北醫院婦產科主任曹國桃指出,機率已經從10年前每100對夫妻有10對不孕,成長到有15對不孕.........
舊 2016-12-28, 02:48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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