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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_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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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_Tig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新北市土城區
文章: 200
引用:
作者iorittn
是不是該立個法
這種價值大於200萬的車
上路後不論任何意外,賠償要有上限
不然小老百姓真的超慘.....


執行方式改成比例賠償就好啊

肇事比 3:7

我 3 成, 對方 7 成

--> 7 - 3 = 4, 對方只要賠我 4 成就好, 我不用賠對方
這樣不就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16-12-26, 09:31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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