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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的有那麼不要臉的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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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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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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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orocks
http://i.imgur.com/oLdkvlM.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AC%BC%E8%87%89
增訂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2,400元罰鍰」
停超過三分鐘就成立,熄火也成立,駕駛下車也成立,為啥偏偏撿最便宜的 600?
2016-12-26, 09:05 AM #
34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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