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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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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引用:
作者Earstorm-2
那個.. 宅在家裡NT100是不正確的, 因為費用是其他人負擔掉了.
親戚說: "一天也沒用你NT200, 那麼小氣幹嘛~" 當我要求分攤看護錢.
是啊, 看護/被看護人數(2)/天數(30), 大約NT200一天是沒錯.
人不用吃? 不用水電? 不用繳房屋/地稅? 不用養車接送醫院? 不用...

我估計過了, 人活著一天即使去租學生套房, 不會餓死就好的基礎:
也要NT500以上, 沒工作/沒外出, 就是在租來的套房裡吃喝拉撒睡.
曾經失業過, 想明白了就出去硬是要找個工作做, 理由如上.
家裡沒有多少的1萬5讓我消耗, 爺爺奶奶比我更需要被照顧~

這是我的看法, 不是特別講啥, 每個家庭情況也不同, 也不是每個老爸都那麼傻把責任擔滿..

那時候一天好像吃一餐吧?
然後所有的生活幾乎停擺狀態
費用調整到最少
當然也沒有家累妻小要養
住當然住家裡所以沒有租金水電問題
網路還是有
當時好像是我哥在繳的
不過他很賊用的是最低速的網路
你如果把自己想成身後一堆人等著你嗷嗷待哺當然一百元是不夠用的
甚至也不允許你變成阿宅
當然啦
一個人沒工作就代表他的工作會變成別人的被消化吸收甚至推掉
當然如果你硬要把房租算進來
以一個月住兩坪大小的房間一個月大概是三千元(我以前在花蓮租屋時是這個價碼,還包水電)
攤提下一天的租金就一百了
當然不可能一天花不到一百
不過我那時候一天應該吃不到一百
住跟現在一樣也是一個小房間兩三坪而已
飯也不是每餐都有在吃
剛開始三個月是一天只吃一餐
晚上家裡收店後跑去便利商店買包王子麵回來拌個開水就解決了
那時候暗黑2練到還能帶人跑三王車
所以可說是墮落到極點
舊 2016-12-25, 07:31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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