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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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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8
引用:
作者惡蟲
因為強制休假規定有點變相吃掉公務員薪資的意思,所以當初才會規定以強制休假補助費代替,也才符合當初制定強制休假的意旨。


如果還是沒辦法接受,那就像上面有網友講的,就取消強制休假規定,回歸勞基法原始的規定,沒休照薪資發給嘛,我相信全國公務員都可以接受的。

不過我也相信,臺面上不管誰當家都不會有人敢這麼做的。

有休假就不會被吃掉薪資(而且還有補助),過度加班本就不正常,有這制度不算不合理,
若要說工作太重不得不加班,那就是該單位該改善,而不是這個制度的錯。
舊 2016-12-23, 04:3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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