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簡單的回答:
以一年30日特別休假都沒休來講:
如果是勞工,依勞基法應發給:每日薪資x30
如果是公務員,應發給:每日薪資x16+國旅卡(16000元)
看得出來差在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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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是在法務部門工作嗎?中小企業很多沒特休吧
你的意思應該是說該休沒休勞工除了每日原有薪資以外可以領加班費=每日薪資x30
公務員只能領到每日薪資x16+國旅卡(16000元)
不過問題是政府就是要拜託公務員休假休到滿,沒法休假要怪長官或自己吧。一些照規矩來的大公司好像也會強制休假,學政府那樣不多發加班費用,也不能遞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