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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不要仇富到對方沒犯錯, 反而是自己犯錯的狀況下, 要對方去負責的態度.

當然, 既然有人提"默契三成"的情況, 那是法律問題, 也是要去修法.

所謂的有錢人使用或佔有較多社會資源, 要處理的方式就是抽稅, 僅此而已.

硬是叫人負擔無過之錯, 好意思這樣子做?

要爭執如果沒錯卻還是要負擔三成而對方又是超跑, 這樣子我絕對站在你這邊.

但如果是超跑沒違規.. 我的良心無法接受搶劫這個行為.
舊 2016-12-23, 06:54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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