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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gdrs
有錢人消耗較多的社會資源,負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我認為是應該的
任何在公眾場合下的財損,依物品種類不同都應該有一個上限


.. 你要這樣, 就去改法律, 抽他們的稅.

開車的如果沒犯錯, 難道因為車子比較好就是一種罪過?

比共產還要共產.
舊 2016-12-23, 06:46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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